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浙江爱心工作组与《青年时报》社交涉情况:
8月2日,浙江《青年时报》在其版面对杭州警方对当地某同性恋浴池进行执法一事进行了报道,其中使用了“嫖娼罪”、“卖淫罪”、“举止暧昧”和“举止怪异”等词语。该报道随后被很多网站转载,并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此事发生后,浙江爱心工作组负责人王龙和该报领导和当事记者联系,并约定2008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到该报办公室会谈。昨天下午一点半,万延海先生、王龙先生和浙江爱心工作组法律顾问李律师等4人前往《青年时报》社,与该报社会新闻部主任李淮先生进行了交涉。
首先, 浙江爱心工作组法律顾问李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指出了该报道与法律不符之处。如文章中所写的“卖淫罪”、“嫖娼罪”就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中国现在既无“卖淫罪”,也没有“嫖娼罪”;如果有“罪”,也就不会受到“治安处罚”。而文章所使用的“举止怪异”等评价性词汇是不能为同志社区所接受的。
随后,万延海先生和王龙先生转达了国内外同志社区对该报道的关注,指出了该报道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并将爱知行研究所和同志社群对该报道的书面意见交给李主任。万先生认为,这篇报道所采用的猎奇方式不仅会加重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而且也违背了新闻报道的规范。而该报道对于安全套的过分报道,将会误导公众将安全套视为卖淫嫖娼的证据,继而影响艾滋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李主任承认了该报道使用“卖淫罪”、“嫖娼罪”等词汇有误,但否认报道将安全套作为证据。
万所长和李律师又认为,该报道所使用的“举止暧昧”、“举止怪异”等词语将同性恋污名化,有违客观、公正的新闻职业道德,更有违媒体所承担的舆论导向职责。对此,李主任也表示了认同,承认有些词汇或说法不当。
万所长向李主任介绍了同性恋的有关知识,对该报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表示愤怒,希望媒体能够承担社会责任,向公众传达正确的声音,希望今后多报道来自同性恋社群和科学团体的声音,而不要过于偏重公安部门的声音。王龙先生则介绍了爱心工作组的有关工作,并简要介绍了不久将举办的“非常帅歌”活动和开展的中盖项目。李主任表示,未来将会关注爱心工作组的工作,将利用该报纸的平台宣传上述两项活动。
最后,王龙先生和李律师希望报社就此报道给同志社群造成的负面影响向同志社群进行道歉。李主任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后才能作出决定。
在交涉结束两小时后,李淮主任打电话给王龙先生,就此事进行了正式道歉。他说:“由于我们在报道中使用了一些不当的词语,对同性恋人群造成了伤害,我们《青年时报》对此表示正式道歉”。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浙江爱心工作组与“浙江在线”网站交涉情况:
按事先约定,2008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3点,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所长万延海先生和浙江爱心工作组负责人王龙先生等4人前往“浙江在线”网站办公室,就该报对于“同志”的一些不恰当报道进行了交涉,取得了一定成效。
8月1日晚,杭州警方对当地某同性恋浴池采取了执法行动。第二天,浙江省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浙江在线”网站就是其中之一。该网站是浙江省政府重点新闻门户网站,办公室位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办公大楼内。
昨天下午三点,万延海先生、王龙先生和浙江爱心工作组法律顾问李律师等4人前往“浙江在线”办公室,与该网站新闻中心俞主任进行了交涉。
王龙先生首先指出,该报道通篇都是小报猎奇的低俗风格;“40名男子浴池淫乱”的标题与文中只有2人卖淫嫖娼的事实不符;“明目张胆”等词句则误导公众,将“同志”污名化;“娘娘腔”一词则明显是在歧视“同志”;而将浴池老板的同性恋身份进行公开,则侵犯了公民隐私。
俞主任回应认为,“娘娘腔”、“很帅”等词确实太主观,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他向王龙先生和万延海先生表示道歉。但是,他并没有就该报道所暴露出来的媒体职业道德问题作出回应。
李律师希望媒体今后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和社会责任,为同志社区提供宣传报道其正面信息的平台。俞主任提出今后可以写后续报道,多报道一些积极正面的同志信息。
万所长向主编介绍了国内外同性恋的有关法律知识,将爱知行研究所的意见以文字方式交给网站方,希望网站以后多吸取社群的意见。
最后,王龙先生和万延海先生提出,该网站今后涉及同志的报道应该征询浙江爱心工作组的专业意见,以免再出现类似情况,俞主任表示接受。
浙江三家媒体二家道歉了,浙江电视台经视频道不但不道歉,根本就不理你,大家说,作为省级电视台,这么不负责,以后怎能服众,我们应该怎么办!
三家媒体,属浙江经视最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