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上一杯粗制滥造的纯净水,我就有了说故事的的欲望。当然,相较那些能够高明反刍自己生活的人而言,我的故事向来都是道听途说并添油加酱的,所谓的虚情假意大概指的就是我这种人。我这么说,似乎是为了让自己能从题目而引发的旁人敏感而丰富的联想中毫发无损地脱离出来,但更糟糕的是,大多数聪明非凡的人会说这是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肤浅伎俩。
所以,在有着如此危险陷阱的情况下,我不能担保我能从容地将这个故事说完。貌似前列腺炎已经困扰了我许久,嘀嘀咕咕的毛病华丽丽地渗透了我生活中的每一个环节。但,生理领域并不是我的强项,也不是我今天要说的主题,所以我就不再苍白而无知地在这里继续滴漏下去了。

他的名字叫迈克。
首先申明一点,我不在说外国故事,所以,很显然,迈克只是他的绰号。这原本只是个真伪不辨的故事,照理我应该展示一下他的真名,但我不能过于放肆,因为来这里忽悠的多半是学过犯罪心理学并有推理强迫症的高手,你们迟早会按图索骥将我也赤裸裸地从里面无情地揪出来。而我并没有芙蓉姐姐那样的花容月貌,所以,只要不显摆,藏匿在人群之中才是最为安全的,当然,我与姐姐还有着与生俱来的差别,她没把。
其实,迈克这个称呼不是我取的。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轻到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大可以称呼我哥而不是叔伯什么的,况且我天生羞涩,见生人还会脸燥,与现在的城墙脸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我是万万不会给刚见面的陌生人取外号的。哦,对了,聪颖过人的读者或许已经大致猜到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和环境了。相信这样的辰光很多人都经历过。那时候,我们管它叫象牙塔。
迈克,就一直生活在我的上铺,他的两只长腿能够很方便地从上面垂荡下来,然后在我的床头制造出一些臭烘烘的氛围。我的眼睛向来不大好,不仅弱视还有些色盲,所以我的嗅觉就超乎寻常得灵敏了。我能够从学校食堂拥挤的窗口轻而易举地闻出哪道菜是多放了油,从而使自己时不时能从贫瘠的伙食中多刮些油水来填补一下稍显单薄的身子骨。因此,当同舍的好事者给人高马大的迈克取了这个洋名后,他们也顺口给我按了个绰号。他们唤我叫警犬。理由是振振有词的,他们说我经常会有一个动人的抽鼻动作,而且抽鼻的同时带有隐形眼镜的眼珠子贼亮却一声不吭。我曾提出抗议,但看了一些警匪片后,也只得心服口服地默认了。当然,我绰号的来历与这个故事本身没有多大关联,我只是想更淋漓尽致地抒发一下我当时怒不可遏的心情。当警犬坐在他自己舒适的狗窝却不得不每天面对两条味道浓郁的门帘而不断抽鼻时,任谁都能想象得出狗窝主人郁愤的心境的。
很抱歉,我没有一开始就来描绘一下迈克的模样,毕竟,他是我这个故事的主角,我在张贴海报前理应给大家一个清晰至少可作电脑墙纸的大头照。但很遗憾,迈克算不上英俊,至少,我这样认为。所以,我不必浪费大量笔墨去描绘他。看到这里,我估摸着很多人会稍许有些失望了。毕竟,言情小说的主人公形象出众卓然才能满足大多数读者意淫的乐趣。但我得说真话,或许我下面要说的会让你们失望的心情更是雪上加霜。在我看来,迈克不仅不英俊,相反可以称得上面目可憎。当然,我前述的脚臭并不是我如此评价他的原因。很多情况下我是个很纯粹的人,所以,我正常状态下百分之八十的言论是完全可信的。好比杨玉环的狐疾永载史册,但没有人去否认她的绝世容颜和五罩杯的身材一样,迈克的面目可憎也并不是因为他的脚臭,而是我对其合乎情理的的评价。“嗵”得一声,如同一块大石头扔进湖塘,我第一次看见迈克,就在心里泛起了激凌凌的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