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接到电话说大家去酒吧喝酒时,我起初是打算无视的。本来吗,心情不好人就懒得动,我更想一个人待着。可是这些兄弟并不知道我有心事,完全不给我面子的骂我不够义气,不得已,去就去呗。
而当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着不知名的奇怪液体时,听见了身边朋友喊出无比熟悉的名字:“三三,这里!”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诧异的转过头去。
当我看到他一如往常的身影时,三年来脑海中关于他的画面如走马观花般煞时回放。阳光下猫一样满足的睡脸,发呆时茫然的表情,操场上笑得淡然的面庞,游泳课时紧张与无辜的形象……一切一切那么清晰无比,仿佛就在昨天……
也就是再看到他这一刻,我发现其实自己根本忘不了他,同时我很确定,我爱他。
原来越想忘一个人,那个人在你心中的记忆反而会愈加清楚。
那个夜晚似乎还像昨天一样清晰。我一直故作镇定,直到看他喝醉了我终于抛下那么多人带他走了。骑车送他回去时,我把他放在前坐让他窝在我胸口。明明很熟悉的车,我却很小心很小心,生怕有什么颠簸,会吵醒我怀里的天使。
感觉没骑多久,却好像有过了很久。我到了他家楼下。横抱起他,只感觉手中的人好轻,像是一用劲就会碎掉。
站在他家门口,我没有敲门,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门口。
然后,我低头,在他唇上,烙下轻轻的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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