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风景都看透,谁能陪我细水长流

2008-6-1 作者:枫景一线 来源: 我们的世界 点击查看评论

正文 第十六章


 【 葬的灵意 】
  
  
  「捞什么火机爬坑子去,这二亩地就出你这能豆儿!」
  
  我伏在他背上,抱着他的脖子,听了一路的数落,可还是觉得亲切。他一见我摔坑底下就急了,呼喇喇地滑下来,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才把我扶上去。第一次见我哥急出眼泪来,剔透的液体,就在眼角那个位置打转儿。我冲他挤了一个笑,一行冒热气的水珠就从他脸上滑了下来,敏娟在外边没看见,打在我冷冰冰的手背上。他的裤子挂破了。
  
  我批评他,没我摔得漂亮!
  你个熊样儿!他拿袖子擦擦眼睛,从地上扶起我。
  
  
  一进门,奶奶和姑妈唬了一跳。我有些惭愧,把脸埋在我哥脖子上。她们拿药的时候,我哥放我到床边,忙着铺被窝儿去了。我把裤子脱了,两手扳着光光的腿在床边研究。
  
  他一回头,「你!」瞪着我的平角裤,像是噎了气。见到处都有淤青,遂掀开被窝,拍拍床铺示意我快进去。「哎,算了,跟你讲不清,进去吧!」
  
  脱掉上衣,才发现最严重的地方是手肘骨子,破了,血早干了,却是不痛。倒是骨头跌疼了,一挨边就生疼,躺在木床板子上像被上大刑一样,周身难耐得紧。奶奶抱着药酒瓶子在旁儿拿棉花轻轻往我身上沾,沾一下念一声阿弥陀佛,我虽然没哼哼,脸上一定露了陷。
  
  老人家忍不住说了一句,不该这么疼的,小航背了就坏了。我哥不高兴了,花那么大功夫背回来,哪儿坏了?
  
  「改天抽空教教你,救人要看光景,你背着小寻把他胳膊腿脚脊梁骨儿一阵子猛抖,不被弄折才怪,亏他这么忍得的。」
   上完药,奶奶仔仔细细瞧了一遍背上的伤,才给我合上被子,打趣起来,「是个闺女就好啦,给我家小航当媳妇儿。」
  
  我跟着笑了一声儿,头有些闷疼,把手捂在额上。奶奶说陪我说会儿话,等好些了再睡。
  
  没听见我哥啃气,想是已经出去了。
  
  原说是讲笑话给我听,结果讲了一大堆苏航小时候的事儿,对于奶奶来说,我哥的趣事就是她这辈子最经典的笑话。全是些掩耳盗铃,骑着马找马,没头没脑惹人发笑的故事。痛也稍停了停,她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安稳了一阵,周围暗了下去,自己仍旧孤零零躺在坑里,四肢沉在黏潮的土中,脊梁上冒着寒气,眼睁睁望着头顶那块暗灰色的天。
  
  有人朝下面填土,冰冷的泥土埋在了头脸上,憋闷。捂着胸口喘气,依稀飘过女人的声音。
  
  原谅妈妈,原谅……
  
  余音又高又远,荡在空中,末了却是悠悠的男声。我张着嘴唇,声带被人剪断了,胸口一阵绞痛,想攀上去,却一点劲都使不上,脚底一滑……浑身疼痛的神经在黑暗里叫嚣起来。
  
  猛地撑开眼皮,望见天花板上的蛛网,密密麻麻困了些昆虫的尸体,钟摆在空气中晃动,外边一连串鞭炮声。大家正在做什么。他们该是围着桌子欢笑,等着守岁。
  
  手指轻轻地抽搐了几分钟。听说,死一定是躺下来,全身入土,与世隔绝,才算是“死”。灵和肉体的分离。那么,活着的魂灵感到了孤寂,和死可有关联呢?
  
  茫然。我该习惯了才是,醒过来的时候无人可以亲昵地叫唤,握住我的手,抚摸我的额头。
  
  奶奶推门进来,端了碗饭,里面泡了鸡汤夹了几块很好的肉,扶我坐起来靠着,不准我动手,一勺一勺吹凉了慢慢喂。小时候妈也喂我饭,她不擅长厨艺和家务,两个月炖一次鸡汤已经很珍稀了,后来可以自己端了,常常倒些酱油拌在饭里头抬出去边吃边玩儿。妈在学校里加班的时候,我就高兴这样吃。
  
  饿坏了,连勺子都咬。奶奶叹了口气,「真可怜见儿,又没人疼的。」声音是抖着的。
  
  调羹送到齿间,忽然卡住了,再也咽不下去了,汤水顺着下巴流。
  
  奶奶拿手绢擦,柔声问,小寻,不好吃啦?奶奶再出去搁点腿子肉。
  
  我抽抽鼻子,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落在了碗里。
  
  唉,这饭叫我给糟蹋了,再吃起来该是很苦的。


正文 第十七章


  【 执子之手 】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屋子里面一片昏黄,苏航披着外衣靠在床头上静静看一本杂志,灯光照在他的颧骨和嘴唇上,像油画上的人。
  
  「几点?」我嗓子有些哑。
  
  回答说,反正是兔子年。然后放下杂志,伸手够到旁边的水杯,递了过来。我缓缓翻了个身,侧卧在枕头上,接过杯子,仰着脖儿,没灌进嘴,全顺着脖颈流到被窝里。身旁的人啧啧赞叹,笨到这个地步别活了。我揉揉发肿的眼睛,刚刚在梦里已经被活埋了。他掀被下床,重新倒了一杯水,送到唇边,我不喝了。他脱了衣服过来躺下,在我额头上轻轻拂了一下,叫我想要什么告诉他。
  
  「我能想要什么?棺材?」
  
  脑袋上被他轻轻拍了一巴掌,同时,被窝给拽到他身上去了。「盖我的吧,你的都湿了。」
  
  苏航的被窝儿带着一股暖暖的新鲜味,我抱着被头儿,难耐地抓了抓背脊,他说,再帮上一次药。拔开药酒瓶塞子,他抱怨这种怪味儿像劣质麝香。棉花沾上来,我跟着轻颤。
  
  「乖乖,怎么不装硬汉了?我用的可是兰花拂穴手,要不来个催心掌试试?」
  「在你自己身上试吧!」
  「偏要在你身上——」
  「疼……」
  「好,我轻点。」
  
  冰凉的酒精挥发后,药物迅速蒸腾起来,一股热透过皮肤扩散到下面的淤血处。我闭着眼,听他有一句没一句地叨叨。
  
  真是去拣火机?
  我有那么傻吗?
  喔,难说。
  那你还问?
  不死心呗。
  我傻不傻关你什么事?
  事关重大,奶奶不是要了你给我当媳妇儿的嘛。
  瞎讲!
  你不信,自个儿摸摸枕头底下!
  
  诧异。摸出一个厚厚的压岁红包,奶奶放的。他收好了药酒瓶子,乐颠颠地歪在枕头上继续消遣人。
  
  看吧,聘礼都给你了,十七了吧,再不嫁就晚喽!快求求我收了你吧!
  我自生自灭,不消你费心!
  唉,晚啦,都进了洞房了!说着就搂我肩上,故意靠了靠。
  再乱拉粪我不理你了!
  我理你呗,连娘家都哭过了,还不承认过我家门儿?
  谁哭了?小狗儿才哭呢!
  嘿!说对了,我们家小狗儿刚才跟老太太怀里淌眼抹泪呢!
  你…… (气结)
  我?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和你在一起啊,永远没烦恼!
  
  说和唱都压不过他,我只有闷声儿,心里骂他是猪。
  
  那只猪把肘子支在枕头上,撅着嘴朝着我头发上吹气。「呼——狗毛儿怪柔顺的,用的什么洗发香波?」
  
  见我不吭腔,他捏着鼻子替我答了,「我一直都在用飘柔二合一!老公说好好漂亮哦!记得用飘柔啊,保你摔大坑里照样潇洒一片儿!」
  
  接下来听见他怪叫一声,自己也惊住了。我不但一把狠狠掐在了他胳膊肉上,还顺时针拧了一下,姿势和神态跟以前钱丽娜闹别扭的时候如出一辙。他撮着眼睛喊疼,我红着脸缩回被里。奇怪,怎么想得出这种女孩子的阴招。
  
  「小寻,都是你不告诉实话儿我才闹的。」他躺下来对着我,一面揉胳膊。「你鱼木脑袋啊,那火机值几个钱,能比你贵?」不知这话是赞我还是损我。
  「育民哥送的生日礼物啊,你又那么喜欢,怎么能说丢就丢,点儿不够朋友。」
  「喔,你够朋友,一脚踩空了不是?还是眼神儿不好栽下去?难不成老天爷踹坑里的?」
  「……从后面推的。挨了炮仗那人,我躺地上看见了脸。」
  
   他一骨碌爬了起来,陈旧的木床耐不住折腾,吱呀儿作响。看他两眼咕噜转,猜着了他的心思,「哥,我就怕你再去惹他。咱别管他了,好不?」
  
  「……小寻,你这脾气……不爱招惹事儿,事儿倒缠上来了。叫我怎么安心?」说着,右手越过我驻在另一侧,直直盯着我的眼睛。「坏事好事一个人闷着,谁都不明白你到底是高兴了,难过了,受不受委屈,你从来不讲,哥想帮你都难。」
  
  「说了管用吗?」我给他看得过意不去,别过脸去。
  「那是自然,哥咋能把你撂一旁!」大概是觉得有些冷了,他躺下来,卷着被子咕哝。「你今天……干嘛哭了?问了奶奶也不跟我讲,因为疼吗?」
  「做噩梦了。」
  「怎么跟小孩子一样,提醒自己那是梦,就不怕了。对了,上个月我送你生日礼物,你脸干嘛那么难看?」
  「那双PUMA?我喜欢啊,可是你把我的旧鞋扔了!那是妈买给我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郑重道歉,以后不乱做决定了。要不,把我鞋子全给你?」
  「臭,不要!」
  「谁叫你穿啦,你当我面儿统统扔了,报仇血恨,如何?」
  我笑起来,肋骨疼,打个呵欠,眨眨眼睛,有点困。
  苏航把脑袋凑近了些,手枕在脸下。「……你就,没什么要说的?」
  我瞟他一眼,「心虚了是吧?」
  「行正不怕影子歪,就怕你委屈嘛。」
  
  「说得轻巧,问了要照实了说的啊——你小时候,踩自己扔的香蕉皮上赖说别人扔的?」
  他捂起脸来。「奶奶呀奶奶,你又出卖我!」
  「坐门槛儿上吃肉包,三姐家大狼狗咬了你屁股蛋子?」
  「那叫‘吻’!‘Kiss’!懂吗?」
  「好吧——阿灰吻了你的屁股,留了仨牙印,真的么?」
  「煮的!给你看看,吻痕现在还依稀可见!」说着就翻身掀被子,弓着背拉下裤头儿,果真在阴森森很少有太阳晒过的屁股敦子上有三个凹下去浅浅发白的印子。见他崛屁股趴着,顺势推了一把,他歪在枕头上傻笑。
  我说你咋那大大咧咧的。
  他说怕啥,又不是外人,一边儿拉起裤子,刚拉了一半,又被我问了一句,脸红了。
  
  「你跟奶奶搬柴火,从楼梯上栽一大跟头,头都破了,就是不哭,过了半天才憋红了脸说小JJ疼?」
  「呃,严肃点!这么伟大的高空碰撞实验,你亲自做过吗?笑什么!」
  
  有这么可爱童年的人,怎么会那么飞扬跋扈呢。想起幼时的不快,忍不住问了。
  急忙摆手——「哪有,我见你太嚣张了,平白无故打人家,专程坐了警车劝架来的。」
  「怎么是平白无故了,你‘劝架’之前干嘛不先问问?」
  「现在问来得及吗?」他诚恳地望着我。
  我认真地点点头。苏航露出一排高露洁广告里的门牙。
  「君子动口不动手,莫浅枫小朋友,你为什么要把拳头伸到那个脏兮兮的胖小子脸上?」
   答曰:他偷我的兔子。
  「可我在现场只见你蓄意伤人,没看到有兔子啊。」那幅模样,干脆戴个鸭舌帽算了。
  「兔子……被吃了。」
  「你哄我哪?兔年到了就说兔子,狗年呢,小狗子?」
  「我养着做伴的兔子,大鹏偷了它回家做菜吃了。」
  「你怎么知道就是他干的?」
  
  玉白色的小兔趴在我膝盖上啃菜叶子时带来莫大的安慰。
  
  「哑巴啦?」
  
  大鹏拖着一根草绳在地上,绳子另一头拴着一团小小的东西。我站在水渠边,他走过来,把那颗毛茸茸长耳朵血肉模糊的脑袋举到我面前晃。也许是心灵太脆弱了,经不住眼前的情景,拼了小命冲上去,打破了他的额头。只觉得小孩子本不该那么残忍。
  
  「一到关键时候就闷回去了,在想伤心事?看你愁的,」苏航刮刮我的鼻尖。「他一定折磨了你的兔子吧?说来说去都怨我,别难过啦,明天给你买一对儿!」
  「一对儿?」我愣愣地。
  「当然,一只多孤单哪。」他团了团身子,缓缓抬起胳膊,搂了过来,手掌轻轻在我背上抚着。「小寻,有很多人爱着你,念着你,这样子想,很多难过的事儿就过去了。」
  
  我问,都有谁呢?
  
  他清了清嗓子。有奶奶啊,姑妈,姑父,敏娟,君谣,梁育民,大头,队里的人,你们英语老师,你同桌,你常买冰淇淋的老板娘,卖歌碟给你的店老板,卖馄饨肉包的糟老头儿,卖盖浇饭炒粉条的老板,送牛奶的小孩儿,守大门的老大爷,收破烂儿的大妈,给你五块钱的好心大婶儿……
  
  乱七八糟地数了一堆,我跟着开心。笑过之后,心里头缺了件东西,可又说不清是什么,在我哥脸上搜了一遍,约莫见着了踪迹,忽儿就像雨点子渗到泥土里面去没了影儿。怅然,靠墙歪了歪身子,却被他的胳膊卷了回去。
  
  「哥最爱小寻!快睡吧,醒了就不疼了。」如同哄幼儿园小朋友。
  
  我望着隔了几厘米的温和面孔,心下一片清澈的安稳。盍上疲倦的双眼,彷徨的心停泊下来。仿佛吹了春风的枯草,缠绵的伤口在有人陪伴的夜里慢慢地愈合,在体内,在血脉中,轻柔地唱着生命的乐章,编织安详的梦。
  
  
  黎明前,奶奶开大门嘎吱嘎吱的声响惊醒了我。发现怀里抱着一段胳膊,沿着肩膀望过去,我哥侧趴着,睡得挺沉,右脸凌厉尽致地展示了他最骄傲的男子汉的睡相,左脸却在我的枕头上挤成了猪脸。忍不住格格地笑,牵动了他的手臂。浓密的睫毛眨了眨,我望见黑色瞳孔中的自己。松开他的手,瞧他懒懒地打着呵欠翻过身,左边面皮上全压花了,再次爆出笑声。
  
  苏航怔怔地醒了一会儿,忽然从被窝底下探过手来,不料摸到了大腿根上,两个人一起惊叫,然后用傻笑遮过去了。
  
  他说,手呢?真难找!
  
  伸了过去,他握住了,嘴里面念念有词。
  
  「瞎嘀咕什么?」
  「新婚誓言呀。」
  「婚……你哪跟筋儿搭错啦?」
  「嘘,别吵,奶奶在偷听!」
  给他唬得一愣,「偷听?」
  「听房啊,她一大早就在门外边侯着,听小两口儿感情好不好,以后住一块儿惯不惯……」
  
  抽回手,实在没法和他正常交流,总爱说疯话。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每天早上都跟我演这出儿,只把台词改了。不过,苏航颠三倒四篡改了原文背出来的文字,我老喜欢在心里面念。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底下给他漏了一句,后来一直没勇气对我说一遍完整的。

正文 第十八章


  【 我的盖天力 】
  
  
  T1的比赛我险些没能参加。起因很简单,某一天,主办组织某位资深评委在京城的某舞吧采风,看见18岁以下的街舞小子卖艺,本着保护青少年的责任心,报名的时候严格按年龄限制。梁育民冒了砍头的风险做了假身份证给我,总算过了一关。
  
  盛夏,我们队整装上阵。第一场赛我闹了个洋相儿。和苏航跳完一段双人SOLO,他蹲下来,我跳过他头顶倒立,再由他举住我的腿,身子和他之间形成一个环,队友们从里面穿越跳过,然后排出下四、中三,上一的队形,我过于紧张,胳膊好像空心的,撑不住,我哥没能拉住,坍塌下来,现场表演了一个多米诺骨牌,全队堆了一台子的罗汉。评委和观众一边笑一边喝倒彩。熬过了打分时间,最后一名入围,终究还是影响了全队的成绩。我耷着脑袋,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地。梁队鼓励我说,第一次上场只出了一回错儿,继续战斗。
  
  排舞是非常累人的,一堆人在那里出谋划策,主意一个比一个多,推翻的也多。行当里 的人都痛恨抄袭者,只有煞费苦心,有时候放了音乐猛跳一个晚上也没得什么灵感,没吵架已经算安全的了。所有排练我哥都来了,一次不少,还经常教我Breaking。常被他逼了靠墙练倒立,打旋,累得口吐白沫。倒也开心,他老讲些学校里的故事,让我出去给大家买冰淇淋回来吃。有时候,他自己骑摩托车到学校门口接我,和梁队一起吃了饭,大伙儿开始编排。
  
  临近决赛期限,准备越紧张,在场子里面一练就是好几个钟头。大热的暑天,苏航还要忙着张罗日程。我几乎和我哥形影不离,只要他踩着摩托车离开,我就像轮胎给拔了气阀芯子一样,好脾气的梁队终于忍不住骂人了。大头给我哥取了绰号:软脚虾和盖天力。盖天力一回来,我就有劲儿跳到午夜。
  
  他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习惯了有他在我面前晃悠,也习惯跟在他后面晃悠。有人夸赞我哥优秀,我就高兴;谁挑他刺儿我就跟谁顶。他丝毫不知有这么个狂热拥护者,因为只有他不在地时候我才犯这毛病。
  
  闹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没主心骨儿的,总是喜欢有他在,跟他到学校舞会里面疯,看他踢球,一起打篮球,和他讨论动作编排,听着曲子跟他在地板上争论做Cobra舞浪应该稍慢些更有动感。大家围成圈儿观看他在地板上做脚活儿,然后做最拿手的大风车HALO,整个身体接触地板的只有头部。
  
  歇下来,拉着经纪人打扑克牌儿,苏航就和梁队打对家,作了弊地输钱给老余。老余就把很多事情下放给我哥,用钱就不再是问题,我们也过得顺心。我哥在联盟主席面前盛赞老余,老余也夸他能干。联盟在考虑提拔苏航。
  
  大头在一旁羡慕。我们队里性格一直很幽灵的老幽模糊地说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操,谁不知道那小子一心往上爬,尽跟人家装哈巴狗儿!
  
  我把擦汗的毛巾扔他脸上,你装啥清高,妈的自己有本事也去爬了试试!
  
  老幽捏着拳头就要过来。梁育民急忙岔开,把我逮到角落里,问什么时候被灌了迷魂汤改姓苏了。我说只认喝孟婆汤的,噎了他半天。我哥刚好回来,在门口叫了一声儿,我撇下队长就跑了。
  
  他说,陪我逛逛街,一起回家去。
  
  眼花缭乱,原来是让我跟着来帮试衣服。去北京参赛的服装一直让他头疼,不能像以前比赛那样随便穿,到了大都会就太普通了些。琢磨了很多天,决定找个人来现场定夺。我走马灯儿似的在更衣间和他面前来来回回好几趟,虽然有空调,额头上密密冒了一圈汗。
  
  水蓝色的FILA水手衫,米白色宽边的裤子,他把一只裤腿卷起来,说这样才符合潮流,给梁队穿,这种文气的适合他。
  
  宽松的红色工装仔裤,上面一件白色无袖宽边圆领儿背心。他在我二头肌上捏了一把,说明年可以加点重量再练下,给大头穿好了,那家伙肌肉发达。
  
  忙活了半天,人家要打烊了,七个人每人定了三套,就没我的,说是我这种蜡笔儿身型实在不好找到店儿买衣服。耐着性子请教什么叫「蜡笔身型」,他说,就是幼稚呗,穿大人的衣服嫌嫩,穿童装吧,脸又老了些。
  
  苏航斜靠在柜台上弯腰往订单上签字的时候,飘进来个穿豹纹裙的窈窕女郎,伸出涂了红指甲油的手,肆无忌惮地在他屁股上缓缓摸了一把。我哥回头,那双血唇和他的碰个正着儿。
  
  我立时呛了一个冷嗝儿,捶着胸口在旁边踱步。
  
  看架势,应该是旧情人。不想听他们说什么,可还是听见了。豹女郎说,上我那儿喝两杯吧,好久不见,想死你了。跟梁队在酒吧里听多了,比这肉麻的情话儿我可以一口气背出好多来。软耳朵根子的苏航还是被迷惑住了。


正文 第十九章


 【 熟悉的陌生人 】
  
  
  「小寻你自己先回去吧!」
  
  恼了,摔了店门子走到大街上,狠狠瞪了瞪他停在道儿旁的铃木,这种拉风的玩意儿,还是载那头女豹子最适合。
  
  末班车没了,倒也不寂寞,路上人影绰绰,大热天搂一块儿走的情侣也不少。醒着脑子在猜,苏航会不会带了她住他新租的房里去。我去过一次,诺大的一个房间,落地窗,单人床,铺了木地板,厨房还干净,饭厅里摆了桌子板斧(违规词),有冰箱,电视机,没有沙发(违规词)。
  
  如果,他带了她去,她会坐在他身后,圆圆的胳膊暧昧地搂着他的腰。
  
  和他并肩穿过大院子,上楼梯的时候走在他脸面前。
  
  看他拿钥匙开门锁,在屋子里面转着看一圈,然后轻轻坐在床铺上……
  
  再然后,所能想象到的就是两个人脱了衣服演电影。她可以躺在他的床上陪他一个夏夜。
  
  而我只是帮他搬东西而已,裤子上的灰没来得拍,他就撵我回去了。
  
  将近走了有四五个站的路程,烦躁出一身汗,见着东西就踹。TMD,那种野性儿女人有什么好,见了就丢魂儿!
  
  踢飞了第五只倒霉的可乐罐子,在绿色的铁制垃圾桶面前停了下来,想想不应该,回头捡起那个罐子,丢进桶里,深深舒了口气,继续朝前方压马路。摩托车声从后面渐渐响了过来,没在意。车子横在前方停住了,车手的头盔拿掉,才瞧清楚那张浓眉大眼睛的帅脸。我绕过去,打算视而不见。
  
  他有本事笑出声儿来,「我说,小寻妹妹,前头有豺狼虎豹等着呢,你还敢走?」
  
  老这么拿我寻开心,厌烦了。低了头走自己的。
  
  听见他在背后扯嗓子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
  
  我跑了起来。他刹住喉咙儿,也跟着跑,腿长,爆发力强。鞋底和路面摩擦的声音追了上来,拦腰抓住,掉头就走。我大叫抢人啦,他不作理会,一直拽到后座儿上才松开,递了头盔过来。骑上,发动引擎,蹬地,慢慢走起来。真的很慢,跟走路差不多。
  
  「找我作啥?你该去陪人家的嘛。」自己都酸得牙疼,怎么就蹦出这句来。
  
  他哈哈了两声,「我家河东狮押醋摔门子了,她还敢缠我吗?」
  
  「哥,算我求你了,以后别说这种玩笑话儿了。」
  
  「怎么啦,哥喜欢说,不成啊?」
  
  「不……但是……那个……」我是想说,不是不可以,但别说得这么肉麻。
  
  「不什么?但是什么?」他忽然回头,我急忙把他的头按过去对着路面。
  
  「你不喜欢哥?」车头往左陡的偏了一下,显然心不在焉。「问你话哪,又聋又哑的,急死人了!」
  
  「我又没这么说……」
  
  「嗯,那我以后注意点好了。抓紧了,踩油门儿啦!」
  
  热热的风迎面过来,鼓起我俩的衣袖和后摆儿。我搂着他的熊腰,心血来潮,在肚皮上挠起来,他干咳了两下子,说从来不怕痒的,挠到天亮都不会笑。
  
  「咱们这去哪儿?」发现他拐了个弯儿。
  「先陪我吃点东西吧,晚饭还没来得及扒呢。」
  
  心里怪揪着疼的,他这阵子很辛苦,老余把分内事儿全甩给了他,他也不啃气,都扛了,因为这样对大家更有利。真为我哥叫屈,今天刘靖这臭小子还在他后面风言风语,梁队也忒公正了,最近对我哥淡了好些儿,我哥哪儿对不起他了。忽然可怜起苏航来,到目前为止,虽然很受欢迎,确实没有一个关心疼爱他的女朋友。
  
  想着想着,连他的背影,都觉着消瘦了,在这黑夜里,陌生了,淡了,再不是我哥了,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男人的背,压了很多工作的肩膀,负荷了疲惫的脖颈,风尘仆仆的发丝,散发了成熟的汗味儿,一个在夜里驾着摩托回家的行路人。
  
  「你也吃些吧,大排面还是馄饨,沙锅,啊炒粉也不错,想着都流口水,最近老是馋这些儿,嘿嘿嘿。」
  
  怎么连声音也陌生了。恍惚在梦里,我坐在别人的摩托上。赶紧抱了抱他的腰,嗅了嗅,是我哥没错儿吧?
  
  「咋了?」他觉出了我不是单纯地找扶手而已。
  「没咋,有点困。」其实想叫他快些休息去,累了一天了。
  「快了,就前面五十米啦!」
  
  
  蚊子笼罩的路灯下,小摊儿老板刚刚收到三轮儿上,又拿出来的木凳子上,苏航坐我对面低头扒一大碗拉面。
  
  黑黑的头发像一蓬乱草,又粗又硬。领子被汗水浸湿了,项链贴在脖颈上。脸庞几个月前就开始消瘦下去,显出刚毅的颧骨和下颌。眉毛和睫毛很浓,大眼睛微微有些浮肿,看向碗里的时候一副贪得无厌的样子。在他唇上和下巴上发现了遇到钟敲十二点就冒尖的胡茬儿。以至于他整个人,咀嚼食物的啪嗒声,加上那碗狼藉的面条,看起来像刚收工回家的木匠哥哥,有些狼狈,却洋溢了劳动过后的美。
  
  苏航如同一副浓墨泼出来的老虎图,我逊色了好多,是街边画家轻松摹写的清淡铅笔素描。在感觉到和他的反差之后,我开始疑心自己到底是不是他弟。
  
  「愣啥,你不吃给我啦!」他吸着面条子,盯着我的粉丝汤。
  「你吃,我不饿。」轻轻把碗推到他面前。
  饿狼笑纳了,「老板,辣油啊!」
  这副尊容怕是姑妈都没见到过,也许奶奶见过。那我就是第二个。
  
  「哥,以后别那么忘性,该吃饭就吃饭,饿了又没人管你。」我把纸巾子递给他。
  吃了一头的汗,他抹了抹额头,「没事儿,今下午赶着开筹备会,然后跟主办单位联络酒店和用车去了,那帮王八羔子太难说话了,又跑去找刘主任签字画押传真过去,天黑才想起来和人家约好了试衣服,去找你出来就忘了,过了这头儿就好啦。还得谢谢你呢,帮我解决了一大难题。」
  
  我在手臂上打了一只花脚女蚊子,客气啥。
  他哧溜吸了一口汤,拿筷子敲着碗边,又说。
  「刚才是把你支开,我和她凶了一架,以前借给她好多钱,没打算问她要,又来缠。这下应该是决裂了吧,自己还是没眼力,惹了很多没必要的麻烦。你呀,千万别学哥啊,女人就像部车,等你有能力驾驭了再去碰……哦对了,别只顾往里面添油,不懂修车。」
  
  狼吞虎咽中。
  不知为什么,他一举一动,在我眼中,竟像是从未谋面的人,不像大学生,不像打情骂俏骑摩托的花花公子,也不像家里的小太阳,而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忙碌奔波的,逐渐历练起来的大男孩。
  
  「咱走吧!」他擦擦油嘴。
  「现在去哪儿?」
  他插了钥匙发动起来,「我屋儿,明早一起去练一会子,然后上新街口转转,给他们买佩的。下午就送衣服来了,到时候大家来领一下衣服,迟了就来不及了。」
  「还是送我回去吧,明早来接我。」除了集体活动留宿,我不在外面过夜。
  「太远啦,来回要多长时间啊!」
  「可是我没带换洗衣裳啊!」到了夏天我每天都要换一身衣服才舒坦。
  「少操那么多心,就这么定了。」
  「可是……」
  「哪儿来那么多可是啊!再可是,不给你买演出的衣服了。」


正文 第二十章


  【 双人房,单人床 】
  
  
  可是就一张床啊。后来见他拿出备用棉絮和凉席往床旁的地板上铺,就明白了。其实心里面是落了空的,很想再让他那么搂着一觉睡到大天亮。仍然高兴,因为跟并肩他穿过大院儿,在他前头上楼梯,看他掏钥匙开门锁的人是我。
  
  他递过一个纸袋,打开一看,是内裤、PUMA的T恤、短裤,还有短袜。
  
  「170的?你新买的?」
  「哦?哦。」他借着打地铺的机会,支吾过去了。
  挑个毛病出来,「我不穿新买的衣服的,要先洗干了才穿!」
  「你再瞅瞅!」
  
  标签早剪了,布料散发着香皂的味道。连内裤都……我转过头看他。
  
  「那个……回来时候淋雨了,我想吧都湿了,干脆洗洗,特别声明,并非本意哈!」
  
  「知道啦!我去洗了,毛巾和牙刷呢?」毛巾甩到脸上了,牙刷塞到我裤腰里面了。取下来,穿了拖鞋,进了卫生间,歪着脑袋端详头顶上挂着的洗澡电家伙,呆住了。「哥,你这也叫热水器?」
  
  那是一个外面生锈的铁皮箱子,随便安了个毛愣愣的漏斗。一摸,都烧滚了,赶紧把插头拔了。幸好还分着冷热水管,非烫熟不可。
  
  「你,你烧了一天!不说浪费电吧,多危险哪,你知道吗?」
  
  「烦不烦,自己跟女人似的磨叽,还不准我乱说。赶明儿买咱家那种来换了,省得你唧唧歪歪。」啪地把门关了,差点又扇我脸上。
  
  抓起窗台上的小瓶子发笑,原来他用强生婴儿洗发露和沐浴液,还说我蜡笔儿。
  
  味儿倒不错,淳淳的。
  
  洗完了自己洗衣服,在别人地盘上要勤快些,不能落笑话。哼着歌在洗手池上搓内裤,他敲门催我出去。问他要衣架,他随便指指靠窗书桌的抽屉。拉开,一堆五花八门的塑料衣架。夹了刚洗的衣服,又问他要晾衣竿。他刚进了浴室,又探出结实的胸肌,唉声叹气的,「婆婆妈妈的,爱挂哪儿就挂」——根本就是忘了买。
  
  胡乱挂在椅子背上,朝地铺上一歪,支了个大字,光着膀子享受旁边的电风扇。笑,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苏航居然能适应这种生活,看似稀里糊涂的姑妈还是有点教育头脑。等我上了大学,不会比我哥差吧。一定要出省去,自己交学费,自己挣零用钱,那才叫独立生活呢。啊呀,钱哪……人一旦解决了温饱就开始想钱,是不是很恶俗?
  
  翻了个身趴着,苦恼起来。我查过存折,足够一年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可是第二年,第三年该怎么办。
  
  我哥洗完了,走过来敲敲我的脑袋,「小狗子,起来!」
  从他身上飘出和我一样的淳淳的味道。
  「革么斯啊,老山羊?」
  「呀哈,给我起了外号啦?喏,一边儿去,不是你呆的地儿!」
  「不会吧,连地板都不给睡?」
  「我有那狠心吗,那边儿!」他指了指大床。
  明天太阳肯定打西边儿出来,两眼瞪圆了——「狗儿只睡地板的!」
  「你见过山羊睡大床了吗?」他眉毛眼睛都笑弯了。
  
  
  把床铺的每个角落仔细压了个通透,我还是没睡意。「哥,我睡不着!」
  「那咋办,要不,我给你唱催眠曲儿?来个信天游如何?」
  「能睡吗这个!唱个柔的。」
  「成!你点歌,中英文不限!一首两百人民币!」
  「值这个价儿吗?先来个试试,你会唱Sting的金色麦田吗?」
  「我这嗓门儿不太适合,田七说像女人一样。」田七是他大学哥们儿的绰号。见过几面,披了一头稻草一样的长发,外形酷似弹六弦琴的阿波罗,球也踢得不错。
  
  乐了,我哥那么男人的男生,居然有被骂娘娘腔的时候。「唱给我听听嘛。」
  「不行!」
  「哼,退钱,不听了。」
  「别呀,这就唱!」他歪过去躺平了,枕着胳膊,脖颈扭了扭,哼了起来,You’ll remember me when the west wind moves. . . upon the fields of barley——Can you feel the love tonight, that’s the way . . . 唱得不惯,后面改了Elton John的。
  「再来!George Michael的会不会?」
  「那是自然,Careless Whisper对吧?」
  
  我把枕头挪到他睡的那边,趴着听。他嗓门儿宏亮而清丽,原本就适合唱老乔的歌儿,就是太诡异了些,难为他转了好几个弯儿才唱上来。
  I feel so unsure as I take your hand and lead you to the dance floor.
  as the music dies, something in your eyes calls to mind the silver screen and all its sad good-byes.
  I'm never gonna dance again……
  
  「哥……」
  「……哪样?不好听?」
  「好听,我只是在想……要是有一天,你不来,我真的不想再跳了。」
  「净胡思乱想!下刀子都来!」
  「你敢不来试试,我可是牧羊犬!」打了个响指儿。
  「哎唷,还神气起来了,我瞅瞅有没有项圈。」说着就爬起来要捉我的脖子。我笑着在床上打了个滚,躲开了。
  
  「咦,还没落户儿呢,小泼皮狗儿!」他追过来,四条光溜的膀子绞在一起。几个回合下来,被他摁住了,一条胳膊揽着我两只手,空的手挠痒痒。我到处都怕痒,根本不用找地儿,眼泪花花儿地在他怀里滚了一阵,他松开手臂。「哎,我竟忘了,说要哄你睡的。」
  
  刚要抽回手,我拉住他,「哥,一起睡吧!地铺真跟狗窝儿似的。」
  「我吃苦耐劳的料呢,别以为是个爱享福的。」说着还要走。
  
  攒住了他手腕,他扯了一下没挣开,闷闷地爬到床上。人虽然是躺到旁边了,就那么静静地躺着,没话儿,没声儿。和奶奶家那乘大床的气氛比起来,这儿好像幼儿园睡午觉的地方,死气沉沉,我动都不敢动,听自己的呼吸和他一高一低地吁着。
  
  说错儿啥啦?哪儿做错啦?我认为我哥该睡得舒服些儿才对。他却像赌气一样。难道这半年里蜕了孩子脾气,害起羞来了?还是,该习惯他善变的脾气?
  
  不论怎么猜测,有一点无可置疑,我哥忽然变得难以琢磨了,不再是单纯的爱憎分明,嘻哈人生的苏航了。有次练舞跟他开玩笑,窜到他背上猴儿着,他像柔道一样把我掀了下来,还教训了几句。在他平日的笑脸快语之下,掩藏了深深的心事,他的爱已不是显眼的玫瑰就能够表达的了。我越来越看不懂了,真希望能回到一个钟头前,贴在他怀里顽笑的时刻,我应该乖乖让他回地铺,那么,他就不会那么沉默寡言了。
  
  嗯,那么,问题出在我身上?我应该随着他,不该主动拉他回来。等他,等他觉得轻松愉快的时候,再来找玩儿。好吧,那就这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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