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
【 我,我哥,田野 】
金色的稻田,我和我哥在当中的田埂上慢悠悠地荡着。
我在前,他在后。我十七,他二十。
他吹着小曲儿,时不时往我身上扔杂草。
晒过后的稻花和杆子一阵香气。
从岔路上过来一个大叔,扛着锄头,走在前方。
太阳热辣辣地。
我已经汗滴禾下土了,「哥,怎么还不到家啊?」
「活该!谁让你跑这么远,奶奶的话当耳边风。」
一出门我就跑得没了影,我俩在草堆里滚了滚,水沟边坐了会儿,肚饿了。
盼着回家吃饭,我加快了步子,追上了同样焦急的大叔。
他肩上的锄头把子长长地伸着,在我脑袋上方晃。
我哥在后面担心,大叫,眼瞎了啊小狗子,走路看着点行不?!
大叔FIU地转身,以为在骂他。
这么一横扫。
我那么一躲,歪旁边水沟里去了。
我哥一拍自个儿脸,罢,怪我多嘴!
正文 第四十二章
【 男生,女生 】
乐醒了,哪里有金色的麦田,一片漆黑。
小鸣在梦乡里淌着口水嘀咕,「两百万啊,我的两百万!」
每次思念一个人,就梦到这些回忆的碎片,从旧日记里找到的。拾起来,再也放不回去,停留在极差的睡眠中。反复地多了,分不清现实,回忆,还是梦境。
早晨睁眼的刹那,我似乎看到小房间里褪了色的墙纸,隔壁他的房间门开着。
忘了自己的所在,伸腿一踩到底,梦醒时分当空坠落一米六,透心凉,御猫的脑袋刚刚探出窝来,差几厘米跺上去了。光脚丫站在冰凉的地板上发楞。
阮大在床边甩着两条长腿问,嗬,不劈叉啦,嘛时候改练轻功咧?
正南偏东,我们的房间阳光明媚。我想我是快乐的。大一的新生,无畏到如同刚刚送进屠宰场欢蹦乱跳的牛犊。
寝室的兄弟们很和睦,骂架打架,点到为止。第一个学年是最亲密的时期,一起出洞,成纵队走校园里,整个一套乌克兰木娃娃,后面的总比前头的小一号儿。
大一下学期军训的时候,一排端着饭盆子,对面的同学笑哥几个的脸凹凸有致。他们说从御猫开始,是凸起的,我介于凸面和平面之间,阮大在墙撞了一下——平了,小鸣被秤砣砸了一下——凹了。
我们201收了罗薇做干妹子。童苓杰和我们一道儿,五个大男生陪罗薇和她姐妹们逛秀水。
您兴许还惦记着罗薇的「颜色」。那叫炫目啊,四对运动装男女同学伴舞,围着穿露脐装的她跳POP,标准美语说唱。我没把艳丽的动作编进去,不能给童帅增加难度。他俩是公认的金童玉女。
男生和女生在一块儿,天生的磁石南北极。
女孩子面前我话不多,并不是害羞,懒得说话,有什么好讲的呢?你喜欢篮球吗,酒量怎么样,介意我抽烟么……收起你的小洋伞吧,在太阳底下的感觉多棒。(请各位MM原谅,并没有揶揄之意。)
智洋说我对女性有极端消极的恐惧心理。和她没法辩论,赞同这大千世界下有很多不错的女孩子,可心里的空白,没法填补。我更喜欢和兄弟们打一场球,玩蹦极,跟童苓杰混口语课,给邵学长跑跑腿,有演艺活动的时候跳上几支。或者,在街舞俱乐部兼职,流一身汗,还有工钱。
参加过一次百米跨栏,作罢了,爆发力和体力差了些。第七道木栏面前,没底气,小腿骨狠狠撞在上面。罗薇望着那条斜长的伤口哭鼻子,我安慰她,不疼的。男生和女生最大的区别,不介意留疤。
体验军队生活。阮大剃了个光头,剩下的人全推了小平头,站大太阳底下爆晒。各种训练和意外让我们留下许多伤疤。
从来不用电动刮胡刀,我对着直径十厘米的小镜子,划破好几道口——御猫、小鸣和隔壁四川的王选光在我身后演军体拳。每次「哈」地一声,我就往脸上割。
不得已,武力镇压,再瞎闹我一人一刀完事!
一个星期没进澡堂,忒难受。连里二十多个兄弟在美丽的月光下抢水龙头。只一条裤衩,一条毛巾,左手打着架,右手涂香皂,从头到脚地泼水。蛐蛐儿在低声歌唱,混合南腔北调的骂娘,这风景在女生营里找不到吧?
徐小鸣个子小,精瘦,给大胖一头按盆子里喝肥皂水,我过去滴溜他起来。猜他咋谢我?
他说,嘿,MD这头洗太快了,来不来?为您服务!
臭小子窜上来把我往臭水里按的时候,一束强大的手电光一一扫过大家的裸体,找到最亮眼的部分。
你!给我过来!值夜班长发难了。
大家推推搡搡,喊的谁呀都?
那个光头,别看了,就说你呢,过来过来!
阮大刷了五天的锅。弟兄们偷偷轮流替他值日。
随着军训的结束,在返乡的火车上,结束了我的单身历史。
老四暗恋罗薇,买了一对手工的燕子风筝送给他姐一只,自个儿留了一只,得意,比翼双飞。陈二笑话他,这多不吉利,劳燕分飞。
于是他把风筝硬塞给我。后悔死他,罗薇常常要我陪放风筝,说一对儿地才好看。
我把风筝放上天,飞得稳了,她接过去。玩得腻了,递给我收线。其实,风筝的乐趣,就在于这一放一收。
有一次给她放丢了,我跑了很远的地方去找。之后就带她吃饭,随她挑地方,只要喜欢就好。我这人除了好脾气,不心疼钱包,没其他优点值得女生青睐。
手掌和耳鬓擦碰的机会很多,没生出童苓杰形容的那种磁石南北极的感觉。因为知道他在公开追求她的缘故吧。我顶讨厌三角关系。
军训刚完,罗薇来约,我跑到十米开外的寝室里找到抱吉他哼哼的童帅。
他见我就怕,「干嘛,又来点歌,抱歉我没心情!」
「我才懒得听你唱呢,去,楼下去,陪陪罗薇吧。」
这鸟人,给他机会不捡,一本正经地说得公平竞争,没必要跟他讲义气。
死要面子,我让你试试什么叫后悔。
带小妮子看了部爱情片,「Sliding Door」,温格尼丝在片中演绎了什么叫命运弄人。
时机不同,女孩被抄鱿鱼后,两个结局:坐到电梯赶上公车的发现了男友的婚外情,分手,遇上命运中的他,却遭遇车祸身亡;没赶上电梯和公车的女孩一直被男友蒙骗,在病房碰到男友和他的情人,梦终于醒了,痛苦也终结了,在医院的电梯里,和注定有缘的他相识而笑。
倒霉或走运,走运或倒霉,跷跷板的两端。
之后在咖啡店落脚。面对面搅着摩卡,玉女的眼睛扑朔迷离的。问她咋啦,她说今天她生日,家里没人记得。感情恶劣的父母离异造成的后果。
我送什么好呢?听智洋夸赞过Davidoff的Cool gWater Woman。现场收礼物的感觉应该比拆包装更好吧,小妮子的眼眸比玻璃瓶里剔透的清水芙蓉还要水灵。
第二天,领罗薇排队挤火车回家,我俩被一道一米多高的栅栏隔开了。看她被大叔大爷们挤得摇来晃去,离我越来越远。心软了,不进反退,喊她,她回头,我一把捞起,众目睽睽之下生拖硬拽过这边。
薇薇乖得像只小兔,我逗她,别跑远了,有大灰狼呢。
也许,同病相怜让我们走得很近。我喜欢她,又觉得对不住她,跟她在一起,我只是一味地追逐被需要的感觉。保护别人,才能体会到自己的存在。能为她做点什么,我很高兴。
「我说,你干脆跟我一起在南京下得了,过几天我送你回家。」靠,当时手上还夹着根支烟,也不知哪找来的厚脸皮戴上了。
她点头了。妈不管她。
智洋很讨人厌地追我屁股后头预言,你跟她长不了。
正文 第四十三章
【 智洋和我 】
邂逅柳智洋的那天,大一的国庆假日,校园。
我蹬着滚轴,戴了耳机——寝室三匹狼管我叫天线宝宝。随身听播着Beastie Boys,在步行道和路面之间忽上忽下窜行。
人们在最右边,我在最左边。
他们在最左边,我就溜到最右边。
中心花园拐角处,左腿划出弧线,低头准备朝右行进。
戴白色棒球帽的冒失鬼踩着滑板,从十二点钟方向毫无偏差地飞了过来。
Gosh!!!!! Clash!!!!! Smash!!!!!
躺地上找回东南西北,金星乱冒,朝横压在我身上的死猪吼了几句。
帽檐下滑出几缕棕色长发,一看,还涂了玫瑰色的唇膏。女的?
在说啥?
MI'A'NAI…미안해…
尽管她改了中文,我仍然龇牙咧嘴地疼。她终于失去耐心,摘掉帽子,捋了捋卷发,叉腰,「都道歉了,还要我怎样?」
「大姐,可不可以挪开一点……」痛苦地指了指她抵在我两腿之间的膝头盖。
「呕?」
这样就算认识了吧。有点戏剧,确实如此认识了。
绝大部分韩国女孩乖巧可爱。在国外混了四年的柳智洋是个例外,在我面前原形毕露:老大不小了,玩滑板不说,跳Breaking,喝酒,说话大喇喇地,穿裙子还张着腿……
「喂喂喂!别乱写,我很Lady的哦。乖弟弟面前,我才懒得装。」智洋夹着一支女士七星,姿态优美。
有个十四岁的弟弟在家念中学,爱心没处搁了,天天逼我听课。都些什么呀,大韩小学教材。还好,有点心吃,原谅她的折磨。
「来,跟我念单词:春天,花朵,小鸟……」
「……春天,花朵,小鸟,当我白痴啊你!」
「对极了!你现在就是个小白痴,从头跟姐姐学起。」
问她哪来那么大耐心,上课,写论文,聚会,当慈善大使,运动,忙得跟总统差不多,抽得出空来教我。她说,找个人解解闷呗。大概三个月以后,可以对话了,傻子一样念小学生作文。
「每天放学,爸爸陪我一起做功课,妈妈在准备今天的晚饭,可口的凉菜和海蜇。然后一起去散步…………
接下来,我们做个简短的对话。莫,聊聊你的家吧,没听你说起过。」
智洋是大学时代唯一了解我一半苦衷的好朋友。只要开心就好,她这么鼓励我,哥在练习室外的草地上说过如此动人的话。
淡淡的哀愁就像面前这杯苏打水不时冒出来的小泡泡,摆脱不了,装作没看见,把它们沉溺在日记里,用各种运动敦促自己积极乐观。
看着二十三岁的她悠栽悠栽地过单身小日子,羡慕,你就没有烦心事?
当然有,不知道该嫁谁。出国前有最心仪的男友,没任何结果,接着追问,她瞪我一眼。
「是你太挑剔吧?」我合上本子,想借此话题逃课。
「Ye,跟你差不多,对异性没兴趣!」
看在她是女人的份上,没扁她。
「我又没说错,你认识那么多漂亮女生,没打动你的?」
「在哪?」
「喏,面前就有一个!」
吐。「我从没把你当女生看!」
是实话,见第一面印象不好,谈不上漂亮,长得顺眼,打扮出众,个性很强,亲和力十足,而已。
「别得意,你也不是我感兴趣的那类男人!!」
也是实话,没家产,今后的去向渺茫,最要命的是胸无大志,容易满足,一人吃饱全家安逸。她喜欢有作为的男人。
「我真的那么衰吗?」
「也许吧,还没到时候,你现在是初升的太阳,长得又可观……」目前她在潜心研究形容词和比喻的交替运用。
那老了以后怎么办?
「可观」一词,让我立即联想到钱。不知道妈在这世界的哪个角落往上面打钱。得等到她的大脑皮层记忆细胞活跃到我的影像上,才能提款。
智洋让我找姑妈,亲姑妈,怎么都不该疏远。
姑妈是幸福的全职太太,懒得管钱,喜欢旅游和拜访朋友,心直口快,不在乎钱,大受雀友欢迎。念高二的时候,她跟姑父扬州,临出门,才想起塞给我一只钱包。
「叫你表哥出面,你们一块儿长大的嘛,他肯定会帮你的。怎么,兄弟不合?唉,那找我好了,不过你得写个借条,按20%的利率还就行了,哦,别忘了签字按手印! :D 发了!发了!」
「狠!够狠!吃肉不吐骨头!」我得多吃几个蛋糕才划算。
她掏出小本子边记边问,「吃肉不吐骨头,和,鸡蛋里边挑骨头,有何关联?」
正文 第四十四章
【 你的消息 】
由于没有父亲崇拜情节,一片幼稚的我对众人眼里鸡蛋里边无法挑出骨头的人物十分仰慕。比如邵学长。
学生们对他充满了信任和钦佩,一、个人能力,二、聪明非凡,钻研管理和沟通,经常在校园里组织各种吸引人的名堂,三、大方,和气。于是很多人抛开了坐第一把交椅的那人,改投奔他了。
童苓杰参加过他力主搭建的乐队,我们经常混歌听。大伙儿沉醉地围在乐队台下,倾听著名的Hotel California。童帅的嗓音低沉而沙哑,不太适合。我比较喜欢听前奏和间奏。哥唱过一次,很精彩,他说等我过生日再唱一遍。
换了号码,我通知了所有的人。他没有回应,我从未停止发短信,写邮件。
跟他讲大学里的事。告诉他我遇到的人们。
记得那年我们决赛时亚军队里穿篮球衫的黄毛小子吗,大我一级,又碰到了,他叫黄庆国,大家管他叫黄毛,老黄。
我说过假如你不在,我就不跳舞了。黄毛死缠了我两个月,差不多算是绑架吧,现在经常去他们那里练。
Some dance to remember, some dance to forget. . . 我还想和你一起跳,不知道老天给不给我这机会。
我猜测他看都没看直接删了。
梁队发了条急切地短信给我,
——你到底怎么打击你哥了,这小子那副可怜样儿,根本不用化妆就可以演鲁宾孙漂流记了……
我计划周末买机票赶回去。
过了半小时,他又回,别担心,那是半个月前的样子了,我们的鲁宾孙想通啦,妈的,头发都剃了,那个亮啊。
啤酒灌多了,拨了号,没人接。我就写信……
有时候我想,这是何苦,我的存在等于揭他的伤疤,却又不甘心,盼着寒假回去找他谈个明白。
谈什么呢?没想好。
朋友们察觉到我的心不在焉。
童帅十分钟前唱完我缠了好久的「Every Breath You Take」,发现我拄着腮帮神游。
「我说小莫,你想谁都可以,别想薇薇啊!」
当时我在回忆那次拥吻。小童把吉他举到我耳边,猛地一拨。
元旦前夕,邵学长叫大家一块儿喝点。久违的场面,我喜欢一桌儿的人称兄道弟地疯。我知道回家以后见不到这场面了。师兄们把大一的师弟灌得很凶,我还站得稳,童帅虽说山东的,已经靠桌子上了。
邵宇辉说,搞错了吧,小莫看起来比小童年轻二斤多呢,咋那么能喝。一问年龄,抓起小童灌了一杯拜我当哥,挺别扭的,历来都是我排老小。
出了店门,呼着白气,冷风一吹,酒劲窜上来,开始乱唱。
-Please bring me my wine!
- We haven't had that spirit here since 1969.
1969,欧美乐坛的盛会。童苓杰一听到1969就发酒疯,飙美语,我架着他回宿舍。邵宇辉过来架住另一边,这下轻多了。
「发现你很少穿黑色的衣服。」他说。
我看看童帅的黑色大衣,低头望了望白色的滑雪衫,点头。不知他要表达什么。
「快乐的人很少穿黑色的,是不是?」
产生快乐的错觉。邵宇辉的语言带有强大的暗示,微不足道的事情,经过他的表述,伟大了,明亮了,星星都出来了。
在他点评之前,我没注意到哥挑选的衣服款式裁剪一流,布料和做工优良却不张扬。
「一定花了不少钱吧?」御猫问。
「大概吧,我不清楚。」苏航买衣服从来不看价牌。
「你老妈出手真阔绰。」
「不,不是她买的。」
御猫还想问,我把童苓杰一背,进了宿舍楼。
两人诧异。御猫拐了拐学长,敢情偷来的?
大概因为这个,更增添了邵宇辉对行为心理学的浓厚兴趣。
考试结束前,他推出「拥抱和信任」游戏,参与者不能讲多余的台词,你要是信任我,就抱一个,无伤大雅的拥抱。
哥几个考完公共英语,和外语系的一块儿从那里路过,发现男男女女成对儿地拥抱,还以为拍电影呢。睁大眼一看,哟,抱完了这个抱那个,有女生害羞,绕开跑了。
徐小鸣卷卷袖子,有这种好事儿咋不上去。罗薇说不好吧,马上有斯斯文文的学长来招呼她了。邵学长笑眯眯地跟在后面等。小童有点不服气,说他也参加活动,排队等罗薇抱。
看见有长发学姐也在参加活动,三匹狼哗地散开围了过去。
在旁边等得无聊透顶,绕过去得了。
高高大大的学长走过来,一开口,我愣没站稳。
邵宇辉很诚恳,「可以拥抱一下吗?」
东张西望,在跟我讲话?他抬抬眉毛,啊,没错。
阮大和小鸣煽风点火地过来了,拿脚踹我,「磨蹭什么,快上啊,支持邵学长一下!」
伸出胳膊胡乱掐了掐邵宇辉的肩膀,赶快走人。
三匹狼抱够了美眉,冲我红通通的耳朵噗哧坏笑。「啊呀,你可真够背的,抱男人!」
这有什么好笑的,互相有好感也可以拥抱的吧。
人与人的交往都存在了若干的好感吧?
终于放假了,迫不及待地打电话回家。响了半分钟,没人接。姑妈大概又在打麻将懒得接。我泡了杯茶,端到电话面前继续播。
第二、第三次半分钟的等待。我晃着手里的杯子。
「喂,请讲……」
呼吸都没了,是苏航。
正文 第四十五章
【 Love is just a Joke 】
跟童苓杰混口语课无数,一起讨论Lenna布置的话题。从拿破仑到艾森豪维尔,从麦加到西藏的洛子峰。不过,婚前同居的话题更受欢迎。
有一回,大家热烈地讨论「LOVE」。
四个字母的单词,却历时2个小时的辩论。论调都差不多,爱会让人疯狂,丧失理智,爱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能想到的全用上了。
To love someone of the opposite sex is nothing...
To be loved by someone of the opposite sex is something...
我喜欢小童的观点,对异性的爱只能叫本能。可后来他一直围绕异性恋探讨,就再没兴趣听了。
Lenna问我,Moore,你的看法如何?
Love is just a joke, only fools believe in that.
Why you say that? You don’t believe in love?
I do believe, ‘cause I’m a fool.
当罗薇身着短得不能再短的网球裙出现在篮球场的边缘,提着一兜可乐朝我们招手的时候,我充分地意识到——原来春天早已过去。
她开始端了菜碟坐到我对面本该是小童的位置上,自习的时候帮我占位,等我一道儿去图书馆,在练习场冲我出神。
我当然注意到童苓杰脸上的失落和不安。拍拍他的肩,罗薇是我妹,你醋个啥?
他还是很低落,今天我有事,你和罗薇去自习吧……
我没去。一个人抱了颗篮球去了漆黑的球场。
怪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反而百发百中。不断地运球,跑位,上篮,直到……
雨点在球场上汇成了大大小小的湖泊。
收起球,准备回宿舍,发现童苓杰幽灵一样站在中场。
「给我!」
我把球传过去,他接住,跑过了篮框,回身上篮。「赛一回?」
旋转的篮球,飞跑的球鞋,湿透的球衫,对峙的男孩,斜雨。
小童最后一次扳平的机会,我控球,他犯规了。直接扑上来抱住我的腰,不准我再上篮。
「我输了,你接受罗薇吧!」小童甩了句丧气话。
我想到Lovefool一词。嗤笑他怎么能随便拿一场无聊的比赛来赌爱,你几岁啊呆瓜,罗薇又不是糖果,输来输去的。小朋友,不懂爱的珍贵就别来玩!
「你懂,就你懂,你敢保证一定会珍惜?」他使劲抹开脸上的水珠,我不知道那是雨水还是眼泪。
在出站口见到苏航的时候,我认为我是个珍惜爱情的人。
他戴着印了公牛队徽章的深红色滑雪帽,宽大的运动衫和牛仔裤,嚼着口香糖,干净的脸庞,冲我点了点脖子。动感的外表,掩盖了内心的荒芜。而更加荒芜的人,还是我自己。
从进校门起到下站台的每个记忆泡沫,我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无一遗漏地冲他叨叨。幼稚的话语把这辆堆满了运动器材和衣物的白色切诺基挤塞得没有半点空间。引得他一阵心烦意乱。
现在想来,终于理解为什么他一直把目光锁定在前方和倒视镜上,充耳不闻,按部就班地打灯,放手刹,挂档,松开离合。
当我提到邵宇辉的名字,他猛踩了一脚油门。
「安全带!」他的语气好像公共车上的售票员,记得曾经在公车上提醒我抓好扶手。
我望了望苏航脚上的灰色New Balance。忽然感到距离是如此地悲哀。
我被排档隔得这样彻底,无法再装作失脚踩上去了。
「钱够不够用?」并没有看我。
「够。妈她……都有给我钱用的。」
沉默一直很好地保持到走进久违的大客厅,然后上楼,我在小书桌上放下书包。他在他房里,所以我就过去了。
苏航坐在床边,地上放了个骷髅头烟灰缸,他18岁生日时我送的。烟灰准确无误地抖了进去。接着是烟蒂。他又点了一根,新的ZIPPO,手指细长。
那张我怎么都看不够的脸,斜对着窗外,可以窥见长长的睫毛在跳动。左耳穿了耳环。
我挠了挠腿,终于搜到句台词,「你再加个耳麦就活脱脱一纽约街头说唱的!」
他抖着肩膀笑了一声,弹了弹烟灰。
于是我们又沉默了半个钟头。他抽烟,我倚在门边。
哥,我真想你。心里一直在重复这话,可嘴巴就是死死关着,比陈阿姨砸过的任何一个核桃都坚硬。之前想好的话全丢了。
烟没了。他搜了搜口袋,打算起身。这就要走了吗?
「哥,对不起……我……」我是个白痴加懦夫!
苏航回过头,深邃而缥缈的眼神一直射穿心底最薄弱的地方。我看见自己跳动的心脏,还有一句珍藏着的他的话。
「我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唉,上帝,讲一句完整的真心话就这么困难吗。
他走过来。热度慢慢地逼近,我反而放松了。
「哥,你问过我的话,现在回答还来得及吗?」
过期的道歉,和过期的表白,不能混为一谈。这么浅显的道理,我一无所知,难怪智洋说我这人太肤浅,鄙视和我聊感情。
如同等待宣判的罪人,我得到了惩罚。
「傻老弟,快把它忘了吧,我跟你开玩笑的!」苏航的眼睛仍然是缥缈的黑雾。
「玩笑?」半年前,我的确希望他在说笑,可现在不是。
「不然呢?半年来你就在想这个?这话我说得嘴皮子都麻了,没一个人信。全当扮了一回傻子吧,倒有比我更傻的人信了。」
他微笑着的嘴角挂满了无奈。
我想我到底还是不懂得珍惜爱情。
「这给你!」他从怀里掏出一个折子,递过来,「我的生活费,还留了些,下午我带队去香港,大概明年这时候回来吧。你收着,密码是你的生日,急等的时候用。」
见我没反应,他把存折放在床头,拉开柜子四处张望。「走啦,你保重……我没落下什么吧?」
「没落。」我第二次这样回答他。谢谢你这么多年来的眷顾,我什么都不会忘。
收获不小,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傻子。
在暑期回家的路上,我决定珍惜罗薇的感情,珍惜她的存在。
可惜我是个傻子,除了陪她逛街,看电影,给她买东西,没能再为她做些什么。最大的安慰,就是陪她输液。三天两夜,我一直守在烧得发昏的她身边。觉得自己更胜任哥哥这个角色,而不是男朋友。
有时候我偷偷地想,假如换作童苓杰,薇薇应该从爱情里得到更大的乐趣吧。至少,他爱得比我深。
难道,我又做错了选择?爱情到底XXX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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